同志们:
任前廉政谈话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今天,我们组织新调整任用的党员干部集中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这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告诉同志们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教育在先,预防在前,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真正的关心,真正的爱护。
加强廉洁自律,是对每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最基本要求,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客观体现。在座各位都是县委新调整任用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是清新发展的中流砥柱,同志们必须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工作的双重责任,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争取做出更好更大的成绩。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与同志们互励共勉!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
作为一名干部,职务上得到提升,不等于完全具备了新职位的领导水平,更不表明思想道德水准到了极高的境界,新的岗位,担子更重了,更加要掌握和熟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在这个时候我们更加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现在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日新月异,的实践创造丰富多彩,不学习、不坚持学习、不刻苦学习,势必会落伍,势必难以胜任我们所肩负的重大职责,要做合格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必须大力加强学习,努力用人类社会创造的丰富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章》,学习党纪条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理论,通过学习,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只有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才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宏观决策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知人善用的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才能永远忠于党的事业,永远忠于人民的利益。
我们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加强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荣八耻”: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逸为耻),努力达到“四慎”境界,克服四种不良心态。一是慎欲,克服贪占心理。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纵自己的欲望,过好享乐关、金钱关、名利关、亲情关和美色关,任何时候都要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二是慎权,克服攀比心理。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走上领导岗位,手中或大或小都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但是,请同志们谨记一点,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注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权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慎独,克服侥幸心理。越是在自以为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越是要从严律己,注意自己的品行和形象,而不能心存侥幸。四是慎微,克服自我宽容心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把握好人生的正确航向。
二、增强法纪观念,服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学习、掌握和正确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起码的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当前要特别注重学习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条规。知法才能守法,知纪才能守纪。从近几年各地查处的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法盲现象严重,违法乱纪后还自以为是,有的在组织进行调查,甚至“双规”之后还不知错在哪里,不知道违反了哪些纪律规定。党的纪律具有铁的性质,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名党员,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我们必须时刻学习和牢记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根本组织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这是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高低、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党内监督,自觉地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少犯或不犯错误。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不越轨、不越位、不搞自由主义,自觉地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对于重要事项、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正确处理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特别是“一把手”,不能把主要领导负责制看成是“一个人负责制”,搞“一言堂”,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直接管财务、管工程。
三、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两个方面,两者密不可分。良好的党风政风,能够为经济建设、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能够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我们作为本地本单位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必须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在抓好经济、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是本地本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应该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经济业务工作抓得再好,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仍然是失职,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好仍然是不称职。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干事,还要干净干事,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班子,管好队伍、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四、严于律己,勤政廉政,切实加强自身廉洁自律
无论何时何地,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于律己,少些无谓应酬、多挤时间学习,努力做一个高尚的、有道德的、脱离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人,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影响带动广大群众。同时,还要做到勤政廉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要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兴利民之举,不骄、不躁、不奢、不逸,做到警钟长鸣、洁身自好。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最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都是针对性、现实性很强的行为规范,我们必须带头执行,凡是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从我做起,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志们,党和人民给了我们开创事业的舞台,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足本职岗位,坚持廉洁从政、奉献、拼搏创新的工作精神和工作作风,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最大的力量。最后,祝大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良好务实的作风、实在的政绩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