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的“美感”是对客观对象中显现的“美”的反应。而要认识“美感”的本质与特征,须紧密联系“美”的本质与特征。从语义上说,“美”是人们指称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的语言符号;从根源上说,“美”意味着被指称为“美”的事物与审美主体的属性相互适合与协调。与此相对应,美感是指审美主体对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的把握,“是动物体( 主要指其最高形态———人)的生命运动和客观世界取得协调的感觉标志”。易言之,客观世界发出的“美”的刺激与审美客体的生命运动处于协调状态,就产生愉快的“美感”; 反之,客观世界发出的“丑”的信悉刺激与审美主体的生命运动处于非协调状态,就产生不快的“丑感”。陈伯海将美感中体现的主客体的协调关系表述为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生命共振”: “审美需要的实现和满足”即美感是“建立在审美主客体生命共振的基础之上”的,“主客体之间生命的律动相一致或相接近,主体对客体产生亲和力,表现为接受、为愉悦,这就有了美感,生命的律动不一致乃至性质相反,主体对客体产生异己感,表现为拒斥、为不快,便成了丑感”。美感活动的这种本质决定了美感活动的基本特征。
一、美感的愉快性特征
如果说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美感是对作为乐感对象之美的拥抱。如果说美具有使生命主体愉快的功能,美感则是美的愉快功能的兑现。愉快性是美感最基本和最显着的特征。美感的愉快性与美的愉快性的最大区别在于美只是令审美主体愉快,自身并不感到愉快(如石头之美,其自身是无法感受的) ,而美感则是审美主体自身感到愉快。
关于美感的愉快性特征,古今中外论之者甚众。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分析逼真模仿的美的美感反应时说: “事物本身看上去尽管引起痛感,但惟妙惟肖的图象看上去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他着力分析悲剧的美感效果是通过“恐惧”和“怜悯”“给我们一种它特别能给的快感”。在17世纪英国的爱笛生看来,“美立刻在想象里渗透一种内在的欣喜和满足”。18世纪法国的伏尔泰认为: “要用‘美’这个词来称呼一件东西,这件东西就必须引起你的惊赞和快乐。”在康德看来,“一个判断的宾词若是‘美’,这就是表示我们在一个表象上感到某一种愉快,因而称该物是美”。黑格尔分析指出: “美的艺术用意在于引起情感,说得更确切一点,引起适合我们的那种情感,即快感。”
但是否由此可以说,所有的乐感都是“美感”呢?汪济生将动物生命体特别是其高级形态的“人”的乐感分为三类,即机体觉快感、感官快感、中枢觉快感,认为所有的快感都属于对生命体有益的美感。笔者虽然肯定、吸取了他的许多合理的论述,但并不同意他将所有的快感都等于同美感的观点。同时,笔者也不同意西方传统美学将美感局限在视听觉快感范围内的看法,不同意当代中国美学片面抬高理智快感,贬低甚至排斥感官快感、本能快感在美感中的地位的做法。那么,什么样的快感属于美感呢?
二、美感的直觉性特征
所谓直觉性,是指美感判断为不假思索的直觉判断。美感的直觉性是由美的形象性所决定的。形象的美诉诸审美主体的直观,即便是内涵美,也以其寄托在某种特定形象首先作用于审美主体的感官,然后再因满足内在精神的需求而呈现为感觉的愉悦。五觉形式美直接作用于人的五官,因契合五官的生理需要而立刻引起五觉愉快,美感的直觉性特征相当明显。皎洁的明月、绚丽的朝霞、烂漫的山花、苍劲的古松,人们一见便会感到快适。中枢内涵美引起快感的原因虽然在于形式以外的真善意蕴,途经理智思考的中介,但由于对象中凝聚的内涵美源于审美主体的长期积淀,对这种内涵美的反应近乎本能性的条件反射,理智思考的中介环节是瞬间完成的,审美判断呈现出不假思索的直觉性。比如,“仰韶半坡彩陶的特点,是动物形象和动物纹样多,其中尤以鱼纹最普遍”。闻一多《说鱼》曾言,鱼在中国古代有生殖繁盛、多子多孙的祝福含义。仰韶时期半坡彩陶屡见的各种鱼纹,很有可能是因为“积淀”了远古原始社会“对氏族子孙‘瓜瓞绵绵’长久不绝的祝福”,而成为一种祥瑞的象征。这种由几千年民族文化积淀而成的美至今仍得到中华文化圈成员的普遍认可。人们对鱼纹积淀的祥瑞之美的美感活动是近乎直觉的。“美感现象中那些通过后天方式建立、‘积淀’起来的反应,之所以也会转化为一种不假思索的直觉态情感反应,是由于这些‘积淀’物与人有生理好恶的事物之间已经建立起了神经暂时联系。而正由于这种暂时联系已经建立,它的兴奋、传导、对人感觉情感的激活作用,就完全是自动进行的了。
关于美感的直觉性,西方美学不乏细致论析,中国古代美学也多有触及。钟嵘在《诗品序》中提出“直寻”所见的主张: “‘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 ‘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 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直寻”、“即目”即直接契合、把握感官所面对的美,不经“补假”、推敲、思量这个中介。宋代叶梦得在《石林诗话》中提出“无所用意”、“浑然天成”的追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世多不解此语为工,盖欲以奇求之耳。此语之工,正在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不假绳削,故非常情所能到。”“古今论诗者多矣,吾独爱汤惠休称谢灵运为‘初日芙蕖’,沈约称王筠为‘弹丸脱手’两语最当人意。‘初日芙蕖’,非人力所能为,而精彩华妙之意,自然见于造化之妙,灵运诸诗可以当此者亦无几。‘弹丸脱手’,虽是输写便利,却无留碍,然其精圆快速,发之在手,筠亦未能尽也。”所谓“弹丸脱手”,即指审美直觉的迅捷性、直接性。中国古代美学与西方美学殊途同归,不约而同,充分印证直觉性乃美感活动之显着特征。
三、美感的反应性特征
美感不同于人的意识反映活动,而是人的一种情感反应活动。从情感与外物的关系来看,情感是主体对外物的“反应”而非“反映”,是主体对外物自然的“评价”而非自觉的“意识”。人的意识的反映活动只是单纯的由物及我的客观认识活动,情感反应活动则是由物及我与由我及物的双向活动,既具有对外物属性的认识内容,又体现着不局限于外物属性的强烈主观态度。在情感中看不到客观世界的面目、本质和规律,不过,它包含着对外物属性的感觉和感受,间接地反映着客观世界的现象、本质和规律。透过具体的情感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情感所折射的客观世界的面影。
所谓“反应”,是指有机生命体受到刺激而引起的相应感觉、情感活动。人受外界刺激而产生的情感反应主要有喜、怒、哀、乐、爱、恶等形态。其中,喜、乐、爱属于美感活动,怒、哀、恶属于丑感活动。情感反应的心理机制是反射活动,可分为无条件反射与条件反射两种,二者分别对应形式美与内涵美两种美的形态。其中,五觉形式美的美感活动属于无条件反射,中枢内涵美的美感活动属于条件反射。
由此而言,不能否认美感活动是体验官能快适的活动。“当人有了快乐生命意识,为了体验这种快乐,定期地进入快乐甚至狂欢状态就成为人类最原始但也最持久的审美活动方式。”所以说,对生命体有价值的生理快感是美感的基本条件,只要满足了这个条件,就足以构成美感。即便按照传统西方美学的观点去看,由纯、纯色彩构成的纯形式美引起的直觉快感,在没有理智积淀参与的情况下,难道不是纯粹的美感吗?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一种官能感觉是纯生理的反应。因而,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好地感觉它”,“如果没有构成行为模式的认识结构的知觉或理解的参与,那就没有情感状态可言”。总之,建立在二级、三级反射机制之上的美感更加丰富,更加深刻,也更加耐人回味。